當水泥生產企業對電站設計公司(或鍋爐生產商)提供的鍋爐換熱面積(鍋爐重量)提出質疑時,電站設計公司(或鍋爐生產商)往往以其鍋爐換熱效率或鍋爐熱效率高來答復水泥生產企業的質疑,但對于水泥窯余熱鍋爐:其一、因水泥窯廢氣的特性(廢氣溫度低、粉塵含量大),各種提高鍋爐換熱管換熱效率的措施其實際效果是很有限的,即通過提高鍋爐換熱管換熱效率的方式來減少鍋爐受熱面面積即減少鍋爐重量的結果基本是無效的;其次由于余熱鍋爐出口廢氣還要用于水泥生產,因此對水泥窯余熱鍋爐來講,通常所說的鍋爐熱效率是沒有意義的。衡量水泥窯余熱鍋爐的技術指標一般是:鍋爐出口廢氣溫度、鍋爐漏風率、鍋爐廢氣阻力、爐墻外護板溫度、鍋爐換熱面積(鍋爐重量)等能否達到實際運行要求(或鍋爐實際運行能否達到鍋爐設計時確定的前述各項指標要求)。